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吉林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下设采购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一、资产管理处处长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负责政府专项招标采购和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学院各项资产的产权确定、账目管理、规划调配、使用管理、效益考核等工作;

4.负责学院土地和房产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1.协助处长完成资产管理处的相关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各项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家具及大宗物品的采购验收及处置工作;

4.负责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采购办公室主任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合理、合规;

2.负责组织采购计划的实施,监督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参与采购业务的洽谈,监督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市场调查,跟踪产品市场走向和价格变化,及时管控采购成本;

4.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和家具的调配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采购员          

1.认真执行政府招标采购政策,严格遵守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2.遵守学院招标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合理、合规;

3.严格按照经院领导审批后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4.做好各项招标采购工作过程记录,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科科长  

1.组织拟订职责范围内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稿件;

2.负责处内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

3.负责处内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和清查工作;

5.负责年度考核、有关数据统计上报、有关信息资料收集、分析整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计员    

1.负责学院资产的建账、建卡、入库登记、报废销账、归档整理等工作;

2.负责全院资产查询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及处置工作;

4.具体负责学院各类资产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上级部门所需要的各类统计报表,按时完成每年向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上报的资产设备统计表及软盘上报工作;

5.负责资产设备总帐与学院计财处资产账的核对工作,确保学院资产及设备帐帐相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房管员

1.负责学院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不动产的产籍管理、资料统计、灭籍报

2.负责有关土地、房产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

3.负责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办理房产出售手续,落实房改政策;

4.负责全院职工采暖费和各校区采暖费的发放及缴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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