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家俱等政府采购及学院内部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3、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资产清查、统计分析、数据上报、效益评估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资产验收、核查、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对学院资产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5、对全院房屋及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合理统筹安排学院各类公用房屋,做好学院公用房的产权登记、管理、调配工作;

6、负责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房改政策落实;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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