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通知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教育厅党组的反馈意见》《中共吉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 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禁资产高配超配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工作,把好办公资产购置“入口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及家具,严禁配置高端设备、豪华家具和使用名贵木材;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督促指导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进一步认真履职尽责,时刻防微杜渐, 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严禁触碰“红线”,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资产购置标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精神,明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 置应满足办公基本需要,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应的原则,从严控制购置行为;明确配置数量和价格限制,且不得超标准购置;明确应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 低、维修简便的设备,不得违规超标配置高端设备;明确应配置 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明确报废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 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规定标准,超标准购置资产的,有关部门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置处分条例》等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强化业务专项培训
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班;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政违法行为处置处分条例》 以及《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题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持续学习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
四、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改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将涉及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工作有关问题,纳入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内容,并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工作,特别要严格检查单位资产购置高配、超配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形成整改方案, 立查立改,同时,分析查找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工作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则,形成规范的设备配置监管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深入学习有关 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效落实整改任务。各单位请于 9 月 15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发表时间/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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