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艺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保障教学、科研、创作展演、行政后勤等工作有序开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学院修订《吉林艺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发表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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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艺术学院 资产管理处